甘肃出台意见完善集体林权制度

bt365网址比分网  http://lgs.forestry.gov.cn2017年11月14日来源:甘肃省林业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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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《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》,提出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,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,落实集体所有权,稳定农户承包权,放活林地经营权,创新产权模式和国土绿化机制,广泛调动农民和社会力量发展林业,充分发挥集体林生态、经济和社会效益。这是省委、省政府出台《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》之后,再次对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。
    《意见》提出:到2020年,力争全省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基本形成,产权保护更加有力,承包权更加稳定,经营权更加灵活,林权流转和抵押贷款制度更加健全,管理服务体系更加完善,实现集体林区森林资源持续增长、农民林业收入显著增加、生态安全得到保障的目标。
    《意见》要求:要通过明晰产权关系、加强集体林权权益保护和合同规范管理,进一步稳定和完善集体林地承包关系;通过完善集体林分类制度、实行分级管理、推进持续经营和优化管理服务,不断放活集体林业生产经营自主权;通过积极稳妥流转集体林权、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、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、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,引导集体林业实现适度规模经营,汇聚林业发展的有利因素,增强林业发展活力。
    《意见》强调: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,积极完善配套政策,形成支持集体林业发展合力,各市州要制定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方案。要加强集体林权管理队伍建设,完善现代林业服务体系,做好集体林权纠纷调处,提升林权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。要鼓励基层探索,支持在加强林权权益保护、放活商品林经营权、科学合理利用公益林等方面进行探索。加强舆论宣传引导,营造有利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良好氛围。   
    在完成集体林地确权到户以来,全省全面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。通过林权流转,促进林业集约规模高效经营;推进林权抵押贷款,探索开展果树经济林确权颁证和抵押贷款工作,破解农村融资难题;大力培育以林业合作社、家庭林场、林业龙头企业、专业大户等为主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,创新开展家庭林场认定登记和工商注册,鼓励和引导新型经营主体承担各类林业生态项目和林业产业项目,着力将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成农村林业发展的示范带动主体、规模经营主体、项目承担主体和林地林木管护主体;大力发展林下经济,拓宽林农就业增收渠道,取得了显著的改革发展成效。截至目前,累计流转林权457万亩,办理林权抵押贷款76亿元,培育家庭林场722家,发展林业合作社2931个,林下经济年产值达68亿元。随着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意见的出台,必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,发挥集体林业在维护生态安全、实施精准扶贫、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,为加快全省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和生态屏障建设做出有益贡献。